歡迎您瀏覽本網站!今天是:2025年02月06日
作者:admin發表時間:2021-09-15瀏覽量:6220【小中大】
2021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劃時代的文件,對未來我國科技發展必將產生重大影響。《指導意見》概況來說就是一句話:打破現有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建立全新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
權威專家認為,《指導意見》回答了科技成果評價機制“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怎么用”、“如何獎”的問題,對科技成果評價這個指揮棒進行了大幅調整,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等問題,為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指明方向,為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改革提供了明確指導。
為幫助大家快速理解《指導意見》的內容,結合實務操作經驗,現對《指導意見》進行解讀如下。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大幅調整技成果評價指揮棒
《指導意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提供指引,通過評價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推動產出高質量成果、營造良好創新生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堅持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
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全面準確反映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著力強化成果高質量供給與轉化應用。
(二)堅持科學分類、多維度評價
針對科技成果具有多元價值的特點,科學確定評價標準,開展多層次差別化評價,提高成果評價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解決分類評價體系不健全以及評價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問題。
(三)堅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引入第三方評價,加快技術市場建設,加快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充分調動各類評價主體的積極性,營造成果評價的良好創新生態。
(四)堅持尊重科技創新規律
把握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的特點,創新成果評價方式方法,加強中長期評價、后評價和成果回溯,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探索創新,推動科技成果價值早發現、早實現。
權威專家解讀:
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過程中,如何對成果進行合理評價、定價,是非常困難的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歸納了5種科技成果轉化的途徑,包括自主實施、聯合實施、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以及作價投資。其中,除了自主實施外,都需要對科技成果的價值進行評價,才能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推動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并進一步對相應科研人員給予轉化獎勵,從而提高企業創新活力。
因此,科技成果評價是科技評價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技活動的指揮棒,對科技事業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現有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仍存在如下問題:一是科技成果的評價導向作用和價值發現作用發揮不夠,對促進產出高質量成果和激勵創新主體、科研人員積極性的效果不充分;二是多維度、分類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不健全,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三是科技成果評價行業不成熟,評價服務的標準化、規范化水平不高,行業自律和有效監管體系尚未形成。
針對這些問題,《指導意見》堅持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堅持科學分類、多維度評價,堅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堅持尊重科技創新規律,以科技成果評價為抓手,徹底改變和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人才判斷標準,從而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加快實現我國科技自立自強。
二、提出十大創新措施,明確回答科技成果評價核心問題
《指導意見》直面科技成果評價的堵點難點,圍繞五個核心問題作出系統部署。
(一)評什么
1.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
將科技成果分為基礎研究成果、應用研究成果、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不同類型的科技成果適用不同的評價指標。
2.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根據科技成果不同特點和評價目的,有針對性地評價科技成果的多元價值。科學價值重點評價在新發現、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獨創性貢獻。
技術價值重點評價重大技術發明,突出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方面的成效。
經濟價值重點評價推廣前景、預期效益、潛在風險等對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影響。
社會價值重點評價在解決人民健康、國防與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重大瓶頸問題方面的成效。
文化價值重點評價在倡導科學家精神、營造創新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影響和貢獻。
3.堅決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以破除“唯論文”和“SCI至上”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等高質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評價權重,具體由相關科技評價組織管理單位(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得把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為科技成果評價、科研項目績效評價和人才計劃評審的參考依據。科學確定個人、團隊和單位在科技成果產出中的貢獻,堅決扭轉過分重排名、爭排名的不良傾向。
權威專家解讀:
“評什么”是科技成果評價“指揮棒”的方向,《指導意見》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評什么”主要明確了科技成果的評價對象和維度:
一是明確評價的對象。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指導意見》對科技成果進行了明確的分類,包括基礎研究成果、應用研究成果、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
二是明確評價的維度。不同的科技成果,其形成的成果形態、性質、影響也不同,需要采取有差別的評價指標和標準,而不能“一刀切”地進行評價。評價維度,其實就是科技創新的導向。《指導意見》要要求針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不同類型成果形成細化的評價標準并進行差異化評價,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從而實現對各類科技人才進行差異化激勵,激發各類科技人才的積極性。
三是明確負面清單即“四唯”。在科技評價領域長期存在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現象飽受詬病但又難以革除,不破不立,《指導意見》明確要求“破四唯”,有望消除上述痼疾,實際上這就是在改變我國科技創新的工作導向,讓廣大的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的大地上”,把紙面上的研究與社會實際問題結合起來,以實際問題為導向,引導科研工作,著重解決那些國家、人民所關切的技術問題,以十年磨一劍的精神為國家科技創新補短板,解決‘卡脖子’難題。
(二)誰來評
科技成果評價實行“誰委托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指導意見》要求加快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充分調動各類評價主體的積極性。主要評價主體包括:
1.基礎研究成果以同行評議為主,鼓勵國際“小同行”評議。
2.應用研究成果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
3.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
4.引導相關金融機構、投資公司對科技成果潛在經濟價值、市場估值、發展前景等進行商業化評價。
5.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專業化評估機構等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
權威專家解讀:
首先,科技成果評價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對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等維度進行價值評價,通常涉及到知識產權、技術開發、法律財務、企業管理、商務市場等要素,這就對參與科技成果評價的機構和人員的多樣性提出很高要求,單純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門主導評價的現狀已經不能適應。因此《指導意見》強調,要由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投融資機構共同參與評價。同樣道理,對于企業內部科技成果評價而言,也需要包括技術、市場、投資等領域的專家共同參與成果評價,這樣才能對企業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等價值做到準確評估。
其次,市場是最好的評價主體,判斷一項科技成果行不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拿到市場上去檢驗。《指導意見》提出要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尤其是對于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項目,應該讓市場來檢驗成果的價值。
最后,要讓各類評價主體結合自身的優勢和特點,有針對性的提出各自的理論和方法研究,不斷在評價工作中得到驗證,探索創新適應不同類型科技成果的評價指標,避免科技成果評價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風現象的出現,真正把科技成果評價與經濟發展融合。
(三)怎么評
《指導意見》要求把握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的特點,創新成果評價方式方法,加強中長期評價、后評價和成果回溯,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探索創新,推動科技成果價值早發現、早實現。
1.分類進行科技成果評價
(1)基礎研究成果推行代表作制度,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
(2)應用研究成果注重高質量知識產權產出,把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樣機性能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
(3)不涉及軍工、國防等敏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把技術交易合同金額、市場估值、市場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點企業應用情況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
(4)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發過程回溯和階段性評估機制,加強成果真實性和可靠性驗證,合理評價成果研發過程性貢獻。
2.推進國家科技項目成果評價改革
(1)按照“四個面向”要求深入推進科研管理改革試點,抓緊建立科技計劃成果后評估制度。
(2)建設完善國家科技成果項目庫,根據不同應用需求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清單,推動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規定公開。
(3)改革國防科技成果評價制度,探索多主體參與評價的辦法。
(4)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
(5)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加大高質量專利轉化應用績效的評價權重,把企業專利戰略布局納入評價范圍,杜絕簡單以申請量、授權量為評價指標。
3.大力發展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
(1)健全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資產評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場交易定價模式,加快建設現代化高水平技術交易市場。
(2)推動建立全國性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完善技術要素交易與監管體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成果進場交易,鼓勵一定時期內未轉化的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成果進場集中發布信息并推動轉化。
(3)建立全國技術交易信息發布機制,依法推動技術交易、科技成果、技術合同登記等信息數據互聯互通。
(4)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發展,建立以技術經理人為主體的評價人員培養機制,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發明披露、評估、對接談判,面向市場開展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活動。
(5)提升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水平,發揮其在科技成果評價與轉化中的先行先試作用。
4.引導規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
(1)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專業化評估機構等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強化自律管理,健全利益關聯回避制度,促進市場評價活動規范發展。
(2)制定科技成果評價通用準則,細化具體領域評價技術標準和規范。
(3)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機構行業標準,明確資質、專業水平等要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標準規范及質量控制體系。
(4)形成并推廣科技成果創新性、成熟度評價指標和方法
(5)鼓勵部門、地方、行業建立科技成果評價信息服務平臺,發布成果評價政策、標準規范、方法工具和機構人員等信息,提高評價活動的公開透明度。
(6)推進評價誠信體系和制度建設,將科技成果評價失信行為納入科研誠信管理信息系統,對在評價中弄虛作假、協助他人騙取評價、搞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從嚴懲處,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優化科技成果評價行業生態。
5.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
(1)加強科技成果評價理論和方法研究,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開發信息化評價工具,綜合運用概念驗證、技術預測、創新大賽、知識產權評估以及扶優式評審等方式,推廣標準化評價。
(2)充分利用各類信息資源,建設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的科技成果庫、需求庫、案例庫和評價工具方法庫。發布新應用場景目錄,實施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示范工程,在重大項目和重點任務實施中運用評價結果。
權威專家解讀:
“怎么評”是提升科技成果供給質量的關鍵,本質上就是要破除之前的“唯申請量、授權量為評價指標”的老套路,但是目前“破”而未“立”的問題反映比較集中,不少單位在“破四唯”后,缺乏有效可行的的評價標準和方式,面對不同類型科技成果進行評價力不從心。科技成果評價需要做好如下幾點:
首先,科技創新的長期性和復雜性決定了科技成果評價的階段性和綜合性,科技成果的評價不是“一錘子買賣”,要遵循科研規律,把握科研漸進性和成果階段性的特點。因此,加強科技成果評價的理論和方法研究,要加強中長期評價、后評價和成果回溯,健全重大項目知識產權管理流程,引導科技人員潛心研究、探索創新,杜絕科技成果評價中急功近利、盲目跟風現象。對于企業而言,就需要企業建立起對科技創新項目,從立項評價、過程評價到結果評價,科技創新成果從驗收評價、轉化評價到轉化效果評價相結合的長效評價機制。
其次,針對國家科技項目成果的評價,要改變目前在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重立項、輕評價;重經費、輕實效;重驗收,輕回溯;重評獎、輕應用”的現象。要推進國家科技項目成果評價及管理的改革,以“揭榜掛帥”改革為突破口,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無學歷和無職稱要求,讓心懷“國之大者”擔任主角,切實提升國家科研項目和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第三,要從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五大維度開展科技創新成果評價,對不同類型的科技創新成果,要調整各項評價維度的權重,形成全面準確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
第四,要加強科技成果評價能力建設,采取切實有效的手段提升各類評價主體的能力,讓專業機構做好專業工作,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和轉移轉化機制,滿足高質量的科技成果轉化要求。
最后,要選擇不同類型單位和地區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把新的評價理念、方法和標準立起來,探索簡便實用的制度、規范和流程,解決改革落地難問題,形成可操作可復制的做法并進行推廣,切實把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正確評價導向樹立起來,把多元分類評價體系健全起來,更好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怎么用
《指導意見》要求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緊密結合,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1.充分發揮金融投資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
(1)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與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聯動機制,引導相關金融機構、投資公司對科技成果潛在經濟價值、市場估值、發展前景等進行商業化評價,通過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分支機構、優化信用評價模型等,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投融資支持。
(2)推廣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模式,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
(3)在知識產權已確權并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規范探索知識產權證券化。加快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改革,引導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提早介入研發活動。
2.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機制
(1)把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核心要求,納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細化完善有利于轉化的職務科技成果評估政策,激發科研人員創新與轉化的活力。
(2)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有關資產評估管理機制,明確國有無形資產管理的邊界和紅線,優化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流程。
(3)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建立成果評價與轉化行為負面清單,完善盡職免責規范和細則。
(4)推動成果轉化相關人員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職盡責,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依法依規一事一議確定相關人員的決策責任,堅決查處腐敗問題。
權威專家解讀:
科技成果評價的落腳點是強化成果高質量供給與轉化應用,“怎么用”是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移轉化的關鍵。
一是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通過科技成果評價可以充分挖掘其價值,使供需雙方都能了解科技成果的真實情況和成果價值,有利于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效益,有利于降低決策風險。
二是要加快建設高水平技術交易市場并加大金融投資的支持力度。科技成果轉化是一種市場化的交易行為,要加大在金融交易市場用直接融資的辦法解決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資金問題,采取措施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實現成果轉化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把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創新能力評價。對于國有單位而言,考核評價的威力不言而喻,將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考核評價范圍,也是倒逼國有單位做好科技成果轉化、激發創新活力的有效舉措。
(五)如何獎
1.堅持公正性、榮譽性,重在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控制獎勵數量,提升獎勵質量。
2.調整國家科技獎評獎周期。
3.完善獎勵提名制,規范提名制度、機制、流程,堅決排除人情、關系、利益等小圈子干擾,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4.優化科技獎勵項目,科學定位國家科技獎和省部級科技獎、社會力量設獎,構建結構合理、導向鮮明的中國特色科技獎勵體系。
5.強化國家科技獎勵與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緊密結合,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成果的獎勵力度。
6.培育高水平的社會力量科技獎勵品牌,政府加強事中事后監督,提高科技獎勵整體水平。
權威專家解讀:
科技成果獎勵制度是國家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后科技獎勵要“提質、減量”,解決獎勵功利化、行政化和名目、數量過多等問題,改變當前科技獎勵“撒胡椒面”的現象,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體系,發揮好獎勵的價值導向作用,重在獎勵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重獎那些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實干家。其中,改革職務科技成果歸屬和權益分配尤為重要,通過改革科技成果獎勵制度,使之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有利于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02/content_5628987.htm